中寮鄉農會

中寮鄉農會

傳統農村形態的中寮鄉,早年因香蕉輸日而盛極一時,現今農田零星分佈,以栽種肉桂、龍眼、竹筍、香蕉、柑桔作物為主。
本鄉所產龍眼肉質飽含水份屬於上品,每當八月生產期枝繁葉茂、結果纍纍,待產季過後將生過剩的龍眼烘焙製成龍眼乾,滋補養頻,廣受消費者喜愛。

一、本會創立於民國4年(1915年)3月1日,定名為有限責任中寮信用組合,當時鑒於業務所需及配合實際情形,於民國23年增設購買、販賣、利用等業務(即現在供銷部),在民國26年興建農業倉庫辦理碾米寄棧事業。後日治當局為集中力量起見,於民國32年12月20日公佈律令,本會則改為中寮庄農業會,由中寮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、龍眼林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、中寮庄農會組合、中寮庄畜產組合等業務財產合併組成,使各種農業團體組織一元化,本會業務能配合農民經濟發展與農民生活直接密切關係,本會所屬各地設有農事實行小組合,協助本會業務。時至民國35年10月5日,分別依據「台灣省合作組織整理實施細則」組織為「中寮鄉農會」、「中寮鄉合作社」「及龍安村合作社」劃生產指導業務為農會、經濟業務為合作社,分成兩個系統,但因團體所屬業務不能截然分明、缺乏互相輔導,因此為符合農民殷望,省政府於民國37年3月20日頒訂「台灣省各級農會與合作人事配合注意事項」規定實施兩團體聯繫營運辦法,在事實上雖為劃分,而人事與業務仍合一,保持從前一元化形態。民國38年政府為符合本省農業經濟環境之現實需求,於同年7月19日頒佈「台灣省農會與合作社合併辦法及其實施大綱」,由中寮鄉農會與中寮鄉合作社及龍安村合作社,於同年11月18日合併成立為現之中寮鄉農會,龍安方面設分會,舉凡農業技術、指導、種子改良與推廣、畜牧繁殖與推廣、肥料配銷、農產品運銷、農民生活必需品之供銷、以及農民權益之保障等均納入本會業務範圍。

二、民國42年11月15日,遵照「改進台灣省各級農會暫行辦法」之實施,使農會成為純農民組織之團體,民國57年1月成立義和連絡處,民國63年原龍安分會、永福、清水等連絡處,依規定改為龍安、清水、永福等分部。民國66年義和連絡處依法改為分部,民國72年7月清水辦事處成立兼辦供銷業務,民國77年3月永福辦事處成立兼辦供銷業務,民國79年義和辦事處成立兼辦供銷業務,民國81年7月25日本會新建辦公大樓落成啟用。民國86年3月10日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,將龍安辦事處正名為爽文辦事處(分部)、清水辦事處正名為内城辦事處(分部)。民國88年遭921大地震摧殘,造成中部地區死傷慘重,本會辦公大樓及購物中心,同時也難逃全倒之命運,於供銷部倉庫區設立臨時辦公廳繼續營業服務會員,並著手進行原地重建工作,於民國90年12月28日新建大樓正式落成啓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