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農會

農會介紹

農會是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。不是公法人,不是行政法人,不是財團法人,也不是政府機構,是民間組織,性質上屬於所謂的非政府組織

農會雖然是職業團體類的人民團體,卻是依據特別法性質的《農會法》組織的法人,也是《農業發展條例》第3條第七款規定的農民團體,是農民的代言人,也是保障農民權益的壓力團體,是政府與農民溝通的重要媒介,並傳播農事法令,接受政府農業行政相關計畫委辦執行。

農會組織的設立有普及性、排他性及永續性。各級農會以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,但組織區域有排他性,同一區域內以組織一個農會為原則。農會除得合併外,如遭解散,依《農會法》規定應即重行組織[1]

農會以保障農民權益為宗旨,但農民未必是農會會員,也無強制入會。事實上,非會員的農民參加農保(農民健康保險)、全民健保,年紀65歲以上者並得領取政府發放的福利津貼等,係以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會為受理初審及投保單位,均屬農會服務非會員的農民的具體例證

各地區農會:

新竹縣農會

關西鎮農會

峨眉鄉農會

平鎮區農會

中寮鄉農會

名間鄉農會

澎湖縣農會

將軍區農會

和美鎮農會

大甲區農會

南投縣農會

信義鄉農會

鹽水區農會

板橋區農會

新豐鄉農會

花壇鄉農會

桃園區農會

寶山鄉農會

竹東地區農會

湖口鄉農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