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:為何要求牛樟芝原料或產品進行90天餵食毒性試驗?
A1:世界各國如歐盟、美國及加拿大等,對新食品原料的評估皆非常謹慎,如為非傳統食品原料,需進行嚴謹之安全性評估,至少進行基因毒性試驗、急性毒性試驗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,且食品原料之規格、製程、食用方式及食用量皆有明確標準化。
食藥署自102年牛樟芝被媒體報導有食用安全性疑慮後,即蒐集現有牛樟芝研究及安全性之評估資料,委請外部專業機構進行評估。評估結果顯示,牛樟芝生產方式複雜,安全性試驗資料多為28天以下,難以自該等資料中取得牛樟芝長期食用之安全食用量。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,故訂定「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」要求食品業者需就牛樟芝原料或產品提供90天餵食毒性資料,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,以確認該原料或產品之安全食用量。